观点速递丨电动汽车安全—监管不能缺位,政策要给技术沉淀留出时间(下)

专家观点 2019-01-21

中国清洁交通伙伴关系( CCTP)联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工作部举办了第五期主题沙龙——“如何利用政策及监管提升电动汽车安全性?”共同探讨了“电动汽车安全问题的原因与责任,以及如何基于政策与监管有效提升安全性”。


发言嘉宾(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丁晓华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 副主任
方凯正    中汽中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 发展研究室总监
    龚慧明    能源基金会交通项目组高级项目主任
胡芳芳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副主任
    李宏庆    星星充电云安装业务中心总经理
刘   鹏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副秘书长
    卢兰光    清华大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 高级工程师 教授
邱宝昌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邱锴俊    电动汽车观察家 创始人
王秉刚    国家新能源汽车创新工程专家组组长
    王震坡    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秘书长
王子冬    中国动力电池创新联盟副秘书长 原国家863电动车动力电池 测试中心主任
    许宏伟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处
詹文章    原北汽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院长
    郑甲兔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与产业联盟  常务副秘书长




上篇针对电动汽车安全问题的原因与责任进行了剖析

那么如何基于政策与监管来提升电动车安全性,再来听听专家们怎么说?


Q&A 大数据监管平台在应对电动汽车安全问题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王震坡】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直接领导下2016年10月开始建设的,2017年1月正式开始应用。平台是三层构架体系:


企业平台,定义为监控平台,并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企业是新能源汽车安全的为第一责任主体单位;

地方(省市)级平台,是监管平台,从整车企业获取车辆运行应用数据,并实施新能源汽车的属地管理;

国家级平台,是监测平台,从整车企业和地方平台汇集数据,并进行全国新能源汽车应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国家平台采集的数据只有公共领域车辆有位置数据和每一个串联电池模块的电压等详细数据,私人车辆只有回传运行应用状态变化时,也就是在停止、启动时刻上传一帧数据,同时国家平台不采集私人车辆位置数据。各级平台的功能定位不同,对于安全管理,目前国家平台的数据量只能支撑数据分析基础上的安全提示,没有实时报警和预警职能。


现在我们建的无论从企业平台,还是地方、国家平台,其实还是车联网的初级平台,还没有到车、端、云互联阶段。在这种情形下,从安全角度考虑,我们应该做的是基于大数据建立以电池为主的故障的预警和预测功能模块,根据不同层级平台的定位,由整车企业对具体车辆进行预警,并直接披露到用户;对于地方平台、国家平台,则应该是对事故进行统计、核查和分析,对行业、车企和车型进行预警。


关于年检,利用监测平台的大数据进行动力电池年检是可行的,因为平台采集新能源汽车数据包含了车辆使用过程中所有的数据,对于电池系统中每个串联模块的电流、电压、温度是非常全的。利用这些数据,你这个车两年以后是不是还在安全范围之内,一年以后是不是还合适,走的是什么,趋势是什么样,这从科研角度可以建立数学模型,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基于大数据进行电池的年检。


【刘鹏】目前的大数据监测可以提供电池全生命周期中的历史记录支撑事故原因分析,但不能仅凭数据监测对原因下定论。


数据监测平台主要行使安全分析的职责,给车企提供月度的安全报告,督促企业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直接联动到车主的实时预警建议由车企来承担更为合适。


目前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电池的信息采集也是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准备,明确责任制。


【胡芳芳】监测平台目前正在探讨如何更有效预警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上报数据的质量,避免误报数据对监测模型的影响。


【丁晓华】上海在这方面的监管有一套安全抽检制度。我们定期会把厂家叫来模拟一些情景,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厂家在监管这块上一定要重视。随后就是消费者培育和政府的监管加强。


【詹文章】国家层面的远程数据监控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的职能初衷,不应沦为向车企收费的手段。收集到的相关数据应该对车企开放,为企业提升产品安全性提供有用参考。


【邱锴俊】目前国家、地方、车企自身等多方都有监控平台,但遗憾的是并没有在防止或制止安全事故发生方面发挥预警作用。如果只是用事后数据的分析进行商业运作,就失去了数据监测的初衷。远程监控应该有联动作用,在事故发生前数据发生异常时提醒车企或车主采取措施。


Q&A  如何基于政策设计与监管有效提升电动汽车安全性?


【王秉刚】

◆ 目前我国对电动车的准入标准是比较完善的,但大批量生产后的监督比较弱。

◆ 事后监督方面需要明确责任制。政府需要明确安全方面各部门的行政责任,且制定相应的管理处罚法规,严格执法有利于对行业起到警示作用。

◆ 建议补贴政策不要频繁变更系统要求,比如过急地要求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为技术提升预留足够的验证时间。


【王子冬】汽油车年检是很多年之后倒逼出来的,到现在电动汽车到底该检什么?怎么检?检测厂有没有这个能力、技术和条件?都还不清楚。所以电动汽车应该年检,但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需要加大研究力度。


【卢兰光】建议我们还是根据整个的流程来做分析,分成新车和在用车这两种。对于新车,可能是要通过标准、认证来做一些改进;在用车,通过保养维护、年检来起到一定的作用,并相应出台完善的标准法规。


【胡芳芳】

◆ 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年检制度;

◆ 推动充电桩强制保养制度,政府需要有适时抽查和督促;

◆ 建立电池残值评估和二手车交易制度。


【刘鹏】

◆ 目前电动汽车的管理基本与传统车并轨,未来可以探讨一些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比如目前传统车是六年免检,电动汽车由于电池存在系统更新问题,年检制度是否需要有所区别等。

◆ 消费者需要转变对电动汽车维护保养的认知,区别于对传统汽油车的维护保养。


【詹文章】新能源车需要转变管理理念,给企业和市场创新的空间,过度管控会使新能源车产业再度落后。


尤其低速电动车方面,有一定的市场刚需,不仅需要提升质量,还要研究路权管理政策,不能简单禁止。


【邱锴俊】监管部门应该对多次出现安全故障的车型批次进行研究,并督促车厂采取召回等措施。监管部门在监管环节更多发声。


【方凯正】对于政策建议,有五点:


◆ 政策引导要使企业能够有效进行技术积累,科学规律的进行产品迭代。目前行业内反映的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对于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求一年比一年高,对电池材料发展提升的科学规律考虑不全。

◆ 加强对于企业以及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有效的抽查抽检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 实施规范的电动汽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不同车型以及不同用途车型实施特定的安全年检制度。

◆ 推动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的安全消防相关规范及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 加强和普及电动汽车使用方面的社会公共安全教育。


Q&A  如何保障电动汽车的使用安全?(分别从生产、监管、驾驶、充电等环节来说)


【胡芳芳】整车厂的召回、三包流程需要优化,对近几年销售的车要有更好的维护保养政策,比如缩短换件时间,评估电池、二手车回收价格建立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电池残值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探索有效的商业模式做支撑。


【李宏庆】

◆ 需要帮助市场和消费者普及对充电过程原理的基本认识。

◆ 可以通过保险手段帮助企业控制风险和承担责任。如我们的所有充电场站都购买财产险,所有桩都上了产品责任险。

◆ 运营过程中充电桩企业应该定期做好桩的巡检和维护,包括恶劣天气情况下加强检查。

◆ 从事后处理角度看,有必要推动建立专业的电动车事故责任评判机构,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消防、公安等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定。

◆ 对充电用户的安全提示:

a. 正确使用充电设备,保证充电连接紧密,受部分充电场景空间和充电枪重量影响,有时会出现充电连接不紧密情况。

b. 目前很多充电桩都配备手机端智能监测软件,当发现安全提示时及时处理。

c. 如果出现兼容问题不能充电,需要车主及时到4S店对车进行检查,忽视这个问题继续在其他地方充电可能具有安全隐患。

d. 如发现充电桩设备老化,须及时联系充电桩企业。


【邱宝昌】保证电池设计、生产的质量过关,对不同温度下充电的情况对消费者进行告知。


【邱锴俊】

◆ 整车厂需要提升设计、制造标准,实验验证更充分一些;

◆ 监督部门需要在车辆使用过程中重视监管和事故车型跟踪查处;

◆ 加强对车主的安全教育。


【方凯正】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建议:


◆ 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技术保安全,确保产品的一致性。

◆ 建立健全企业监控平台,要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关键系统运行的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和管理。

◆ 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制度化开展产品质量检查。要始终做好新能源汽车的定期安全检查保养服务,做好质量安全排查工作。


【郑甲兔】针对充电端,建议应该做运营和运维两个独立平台。消费者端体量逐渐增大,充电桩的维护问题非常突出,所以运维平台一定要建,这块目前我们国内部分企业在做,但是做的不到位。这是一个多方参与的事情,运维不管是哪个城市都要做。


【许宏伟】

◆ 新能源汽车企业一定要重视正向开发,不能抛弃自主创新。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但如果你的产品和技术不行,最终仍不能被消费者大量选择。

◆ 从产业政策角度看,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一定量后,政策导向要有适时转向,对汽车生产企业要注重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消费者来说是营造一个方便的使用环境。

◆ 另外,我们在标准体系法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这需要行业协会和各类组织平台多建议,多协助,多参与。政府管理部门需要多总结和借鉴发展经验,多倾听行业呼声。


总  结



【龚慧明】从大的安全角度来说,不仅是电池、车辆,以及普通常规的安全问题,还有一个很关键的就是随着互联网,包括我们车联网监管体系带来的数据安全问题,或者叫信息安全问题,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我们一直也在倡导是不是应该国家借鉴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做法去推进数据立法,数据立法一方面能够规范我们数据使用、权限、归属,包括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安全问题,所以到一定程度,随着我们车联网、信息化发展,数据立法的问题或许该提上日程。


关于电动汽车安全问题,从几方面可以分析和看待这个问题:

◆ 现在的确是早期有很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没有经过验证的车型充斥在市场上;

◆ 技术上新能源车也是需要发展和成熟的过程,它本身技术不断进步,有些问题也在随着技术进步也在逐渐解决。


今天从大量的专家得到很坚定的信息是技术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反过来大家强调的就是现在市场管理的问题,政策法规标准是不是真正健全,政策有没有真正执行,政府监管是否缺位。


去年机构改革成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很重要的角色就是规范市场、监督市场公平竞争。他们也在做关于电动车相关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未来它的召回体系,相关的处理手段也会及时跟进。真正批量化生产的产品,新车一致性监管,以及包括电动车在内的这些车耐久符合长期的要求,这点必须要做到位,如果做不到位,以后跟传统车问题大量出现,可能会更加突出,有可能甚至产生着火和产生生命危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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