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

最后更新:2023-03-14

介绍

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提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查看详情 >

详情

省份

上海/上海市

年份

2023

类别

方案/措施

关键词

财政补贴,新能源汽车




订阅中国清洁交通伙伴关系

一个非政府、非营利、自愿性的交流、合作及观点传递平台,秉承“独立、开放、共享、包容”的理念 聚焦政策和技术创新,总结、宣传和推广国际、中国和地方先进经验,加速交通迈向零排放

0.151826s